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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是人生大一大喜事,而度蜜月也是大家對於結婚這段時間最期待的事情,倘若這個時候公司不給予婚假又是甚麼感覺呢?一名女網友於《爆怨公社》爆料,向公司請了8天婚假,準備和丈夫度蜜月,但老闆稱人力不足,不能一次請超過兩天假,詢問勞工局,勞工局卻表示,只要公司有給假就不違法。

女網友在內文提及,這星期日要結婚了,原本安排要騎機車環島蜜月,但老闆卻不准假,聲稱公司只有三個人,人力方外勞仲介面比較不足,所以不能一次連續請超過兩天假,公司有配給婚嫁八天,但無法連續請假,因此環島計畫泡湯,也詢問過勞工局,而勞工局方面表示,只有公司有給假就不違法,至於怎麼休,勞工局說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。

自從政府開放外勞以來,人力仲介公司如雨後春筍般林立,只要國人或因長者年邁,或因身心障礙,或因疾病而無法正常生活者,孩子忙於工作也無法看顧,因此對看護工需求日益增強,而外籍看護工因具薪資低、工時長及附加價值高等誘因,為雇主所喜愛。然在外勞聘僱法令多如牛毛,又涉及國與國之間事務,雇主幾乎都委任人力仲介公司辦理,心想只要出錢,人力仲介公司就一切會打理好,不須操心;但實務上,如有違反就業服務法或其它法令時,責任皆由雇主承擔,故選擇外勞仲介公司是聘僱外勞前最重要的事。

現行《勞基法》有規定,「勞工結婚者給予婚假8日,工資照給。」,但並未明文規定說一定要一次給完,對此,有老闆便鑽取其中漏洞,婚假依然給,但只外勞仲介是不允許連續休假。

對於這樣的事情,女網友自己也無能為力,而下方網友也對此紛紛不解,質疑「婚假給了卻不給度蜜月是甚麼概念?」、「婚假不給連續請,是要去淡水一日遊嗎?」,也有網友勸原PO趕緊換工作,聲稱「婚假都不能連請了,是不是坐月子也要回來上班阿?」,更呼「太扯!沒妳的話公司會倒嗎?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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